中共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今年的3月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省市申报商业秘密保护试点方案,国家的商业秘密保护事业由此拉开了大幕。
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保护,既是在为企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也是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的工作中,商业秘密的定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如果商业秘密定密不科学、不全面、不准确,将会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很大的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中定密工作的好坏,既决定了商业秘密保护投入的成本大小,也决定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运行的可操作性,更决定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最终效果。
一个企业有大量的商业秘密存在,既有技术秘密,也有经营秘密,既有核心秘密,又有一般的秘密。
对于核心秘密,保护的强度和保护的成本都是比较大的,而对于一般的秘密,保护的强度和成本却是比较小的。
在定密的时候,如果把核心秘密定为一般秘密,就会有泄密的风险,而把一般秘密定为核心秘密,保密的成本就会变得很高,同时也会带来业务工作的低效。
那么,如何才能把商业秘密定密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加以提升呢?
首先,要按照商业秘密的定义以及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将所有的商业秘密事项和信息加以梳理,列出所有商业秘密事项和信息的内容。
第二,对所有的商业秘密事项和信息要加以分析,通过分析判断,确定某商业秘密事项或信息泄露以后,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风险或损失。
第三,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某商业秘密事项或信息泄露后带来的损失或风险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程度的伤害,是致命的还是轻微的,是不能承受的还是可以承受的?
第四,在做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某商业秘密事项或信息的密级。对核心商业秘密的确定,要让具有丰富经历、阅历及行业经验的人来做出最后决策。
第五,商业秘密的定密,要遵循“最小化与宽泛化相结合,精准化与模糊化相结合”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核心商业秘密定密要做到最小化和精准化,而对于非核心商业秘密定密则要宽泛化和模糊化,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定密的成本,提高定密的效率,确保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运行的可操作性。
我们保密研究所通过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多年研究和实践,创立了“商业秘密保护新木桶理论”,制订了国内第一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标准。
2018年,我所给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制造企业隆基股份建立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隆基股份商业秘密的保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对我所创立的商业秘密保护理论及制订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标准也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定密工作只是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中最前端的一个环节,后面的环节还有很多,定密工作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典型的风险管理工程,当然也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领导都需要高度重视。我们也会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管用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企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写于20220710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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