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军民融合战略不断深入实施,武器装备领域民企“参军”的资质门槛不断降低。从发布实施的《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以及相继推出的支持军工单位扩大外部协作、鼓励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畅通“民参军”渠道、推动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等一系列举措来看,武器装备领域民企参军的资质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两证合一审查的改革,《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办法》的试行,这都给广大民企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资质取得和保持的变化
1、准入门槛近乎取消
从《意见》、《办法》来看,民企参军的准入门槛有四方面大的变化,一是不再把科研生产许可作为装备承制资格登记注册的前提条件,二是军选民用装备承制资格由现场审查制度调整为注册管理制度,三是特殊或者其他资质要求,可直接采信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结论,四是科研生产定密要求大幅降低,信息发布落实脱密降密制度,很多军方招投标信息面向民企开放。可见,装备领域民企参军的准入门槛降低了,资质和信息的获取更加容易。
2、日常监管不断加严
从《意见》、《方法》来看,加强监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通过装备合同履约绩效和信誉等级“双评”,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强化能力评估和监管,依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承制单位资格监督专项检查。可见,宽进必然实施严管。
二、民企基本的应对之法
1、认识到位
对广大民企来讲,《意见》以及《注册管理办法意见》的资质政策调整是重大利好。看到利好的同时,广大民企也要看到新的要求和挑战。特别是资质保持的能力要求更高,这需要广大民企认真思考,取得资质进了门如何在完成科研生产任务、保证装备质量的同时,强化能力建设,做好相关资质保持。
2、能力到位
首要还是要有专业人才,有人就有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引进人才。武器装备领域法规标准密集,程序规矩复杂,从了解到熟悉再到理解运用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千山万水”,要积极引入装备领域的退役干部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专业人才来助力企业的发展。
3、借助军民融合服务平台
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开展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筑巢引凤。
企业需要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同时,在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同使一把劲,共下一盘棋,深入到国防建设与军队改革的大浪潮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