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国防专利必须严格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进行。下面谈谈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异同
二者相同点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不同点如下:
第一,受理和审查机构不同。普通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由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具体工作由国防专利审查中心负责。
第二,申请类型不同。普通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专利一种类型。
第三,申请要求不同。申请普通专利没有保密要求,申请国防专利有保密要求,而且绝密级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第四,专利代理机构不同。申请普通专利,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单位即可接受委托,进行专利申请。申请国防专利,必须是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民营企业如何申请国防专利?
民营企业申请国防专利过程如下:首先,按照国防知识产权局要求的格式,撰写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然后将申请文件派专人递交或经过机要通信方式传交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不得按普通函件邮寄。对于不具备专利相关专业能力的民营企业,也可以通过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民营企业申请国防专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注意保密,国防专利在解密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保护期内变更密级、解密,须按《国防专利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经批准可以转让,但是按照《国防专利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只能转让给国内的中国单位和个人,禁止向国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内的外国人和外国机构转让。第三,国防专利的许可实施,必须报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备案。
民营企业利用国家财政产生的国防专利权属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国防专利权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民营企业所有,但是,企业在享有此国防知识产权的合法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同时,有义务履行及时向国家财政投入方如实报告此国防专利产生和使用情况,并保证优先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此国防专利的有效转化运用等义务。国家财政拨款或者国有资本投入方对此国防专利依法享有知情权、优先使用权、指定实施权和限制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