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的概念
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等。
什么是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内容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国军标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保密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许可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承制资格证
军工四证发证主体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GJB质量体系证)——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 保密认证—— 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许可认证—— 国家国防科工局 承制资格认证——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工四证的分类及有效期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 有效期3年—5年(新时代发证)【分设计、生产与服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 有效期5年【分两级:一级、 二级】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 有效期5年【分一类、二类许可、备案】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 —— 有效期5年【分两类:A类、 B类】
军工四证的作用
对于取证单位来说: 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体现了持证单位全员、全过程、系统化、规范化科研生产管控能力。 武器装备保密认证——表明单位的密级管控能力,可承担相应级别任务,可列入保密资格名录,可查询全军装备采购网。 武器装备许可证——允许许可单位承担批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产品或专业,具有强制性。 装备承制资格——列入装备采购目录,持证可参与竞争、招标采购活动。 总之,取得军工“四证”是承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及中介服务的“门槛”、“通行证”。
怎样取得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取证条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为了保证军用装备的质量,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武器装备生产标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国家军用标准。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认证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按照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运行武装质量管理体系三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不能申请:被政府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申请认证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品实现流程图; 5.主要设备一览表; 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7.其它有关材料。
注意(初次认证) 1.《申请书》需军方用户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3.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包括:企业人员、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关系(用在什么地方),认证产品与推荐单位的关系 4.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 已承担装备研制任务;尚无装备研制经历,但有装备研制生产能力,且有研制、订货意向。 审查认证部门 装备发展部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审查认证。 如: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武器装备保密资格证 武器装备保密资格认定是指国家(地方)保密委员会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保密资格等级及认定部门
保密资格分两级: 一级保密资格:可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级保密资格:可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一级保密认定:国家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 二级保密资格认定:各省保密委员会(省保密局、省国防科工办、各级融办)。
认定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以上八条以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准备上市企业必须事先申请保密信息披露,获批后才能上市。
申请提交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上一年度财务验资报告; 6.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 8.要求的其他材料 。
武器装备许可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是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企事业单位的申请,通过颁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资格的行政行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是军品科研生产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实行军品订货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军品科研生产中法制和秩序的重要体现。 截至2018年,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2018版最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再次大幅降低军品市场准入门槛。2018版许可目录包括七大类285项产品范围,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方可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武器装备许可证等级及认证部门 许可项目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 认证部门:国防科工局。
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 3.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 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规模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 6.近三年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法行为; 7.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 8.国家规定的其它要求(环境、安全等)。
提交资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保密资格证书; 5.消防达标文件; 6.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7.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8.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目录(515项) 从事《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备案,应于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承担研制任务后3个月内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备案。
提交资料 1.备案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 3.合同或研制任务书; 4.保密证或与用户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5.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证书或可证明质量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材料
武器装备许可与备案的关系 《许可目录》和《备案目录》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有序开展,并更好地为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装备承制资格证 装备承制单位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装备承制性质是指承制单位承担装备采购任务所开展活动的属性,包括装备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等五种承制性质。
申请承制装备的范围主要包括 1.装备科研、订购、维修、试验部门有采购意向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2.已签订装备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正在承制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限于续审); 3.参加军方招标活动中标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4.具有独特先进核心技术的装备(产品)或技术服务项目。 承制类别及审核认证部门 分为A类装备承制单位和B类装备承制单位。 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队专用装备的单位。 B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审查认证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提交资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质量管理证明材料; 5.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证明材料; 7.保密管理证明材料; 8.其它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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