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发展,在2015年3月12日“两会”期间,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在十九大修改党章时写入了党章,成为了写入党章的第七个国家战略。
写入党章的七个国家战略依次为: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
通过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和深度参与八年来的军民融合发展具体实践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包含了前面六大战略的主要内容,是七大战略中最为重要的战略,具有“大战略”的地位,甚至应该成为基本国策。
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推进过程中,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参与军民融合的组织和个人要“多做少说,只做不说”,包含的意思是参与军民融合要“多做实事,少说空话”,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军民融合项目,要“只做不说”,做好保密工作。
我认为,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中,不仅要保护好国家秘密,还需要保护好商业秘密。
对于民口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是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在创新过程中,会伴随大量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资产。
在企业层面,保护商业秘密,既是保护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在保护企业的创新动力,更是在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而在国家层面,保护商业秘密,就是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同时,保护公平公正的竞争,就能建立一个好的营商环境,从而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一是企业自身要高度重视,在做好单位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要建立完备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露,防止掌握大量商业秘密的人员流失导致商业秘密信息失控。二是政府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教育,引导企业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和创新推动经济领域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机制。三是各级军民融合管理部门对军民融合企业上报材料的使用和传递方面制定和采取保护商业秘密的一些制度和措施,确保企业上报材料中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四是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人才培养。商业秘密保护是一件新生事物,目前人才极度匮乏,培养人才是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
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重要工作,也是一个具有重大战略地位的系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政府、企业、个人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写于20230308凌晨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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