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岗位界定是保密体系建设重要的环节,保密体系建设标准要求“单位应对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作出界定”。《精准保密》提出:全力推进精准保密管理,不断提升保密管理能力。“涉密人员管理精准化”是保密管理精准化的要求之一。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要实现涉密人员管理精准化首先要准确界定涉密岗位。那么如何准确界定涉密岗位,在岗位定密的基础上对人员密级作出准确界定是保密体系建设中需要仔细研究思考的问题,也是军工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经常会碰到容易产生疑惑的一个难题。
所谓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涉密岗位界定遵循的原则是“以密定岗”。涉密岗位界定有两种方法:一是“定性”的方法。“定性”的方法是针对特定的岗位而言: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护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承担涉密项目研究、建设、管理任务的岗位;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定密责任人岗位;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二是“定量”的方法。不能按照“定性”方法进行界定的,但在工作中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的岗位,应当确定为涉密岗位。“处理”是指工作中办理、使用国家秘密等的情形。这里的国家秘密不仅包括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也包括工作中使用、知悉、下发、上报、交流而来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年产生、处理3项(件)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年产生、处理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不足3件(项)或者机密级国家秘事项6项(件)以上的,可以确定为重要涉密岗位;年产生、处理机密级国家秘事项不足6件(项)或者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9项(件)以上的,可以确定为一般涉密岗位。在实际辅导项目中,特别是新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通常采取的都是“定性”的方法来界定涉密岗位,这种方法要求保密体系设计者对单位岗位职责要求非常清楚。
涉密岗位界定完成后涉密人员归口管理部门还要根据界定的涉密岗位及密级拟制《涉密岗位一览表》,以此为依据来选配合格的涉密人员。
《涉密岗位一览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岗位名称、岗位保密职责、岗位密级和岗位编号。“岗位名称”通常按照界定的涉密岗位名称填写。例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等,即:有明确行政职务的涉密岗位,其涉密岗位名称按照行政职务名称填写。没有明确行政职务的涉密岗位,其涉密岗位名称以具体岗位职责命名。例如:综合管理部文员、技术部研发工程师、安全保密管理员等。岗位名称应当简明清晰,避免使用岗位1、岗位A等表述不清的岗位名称;“岗位保密职责”是这个岗位承担的主要保密责任,可以用诸如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涉密信息设备运行维护等来进行描述;“岗位密级”是依据“定性”或者“定量”的方法确定的岗位涉密等级,二级保密体系涉密等级分为“重要”和“一般”;“岗位编号”是便于对涉密岗位进行管理而赋予岗位的唯一编号,这个编号对于涉密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不设计,但当涉密人员较多,特别是当相同名称涉密岗位有多个涉密人员时,这个岗位编号就发挥出它“唯一”的优势。对于保密体系架构相对简单的涉密岗位编号可以按两级设计:涉密部门为一级编号,涉密岗位为二级编号,如技术部部长编号01-00、技术部软件工程师编号01-01、技术部硬件工程师编号为01-02等。
当然,《涉密岗位一览表》中的要素不是一成不变的,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涉密岗位界定的最终目的是准确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实现涉密人员最小化,达到精准保密的目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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